王金刚律师
山东君诚仁和(上海)律师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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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上海股权纠纷律师,现执业于山东君诚仁和(上海)律师事务,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宋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股权出质,一种现已可行的融资担保方式,作为一种可以进行质押担保的权利。由于没有全国性的股权出质登记的管理办法,除外商投资企业的股权出质外,其他的股权出质可操作性不强或无法操作。接下来就由为您解答有关如何确定股权出质数额的问题。
一、如何确定股权出质数额
对于有限公司,股权的数额是指出质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出资额,或者公司章程记载、公司签发的出资证明书记载、股东名册记载的出质人的出资额,一般以人民币;万元;计算。对于股份有限公司,由于其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股权的数额是指公司章程记载、股东名册记载的出质人认购的公司股份数,或者出质人持有的公司股票代表的股份数,一般以;万股;计算。根据出质人持有的公司股权情况,以及债权担保的需要,出质人、质权人可以协商确定出质股权的数额,并在质权合同中予以明确。办理股权出质登记时,即以质权合同中载明的事项以及有关股权证明为依据,确定出质股权的数额。
二、什么是股权出质
股权出质,一种现已可行的融资担保方式,作为一种可以进行质押担保的权利,因股权出质需办理出质登记,并且质权自出质登记之日起生效。由于没有全国性的股权出质登记的管理办法,除外商投资企业的股权出质外,其他的股权出质可操作性不强或无法操作。
2008年9月1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发布《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该办法自10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在全国范围内规范了股权出质登记程序和手续,方便了当事人办理股权出质登记,使得实体法所规定的股权质押现已真正成为可以操作的实用的融资担保方式。
三、股权出质登记的性质和效力是什么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股权出质登记,属于政府职能中的公共服务范畴。《物权法》规定,以股权出质的,质权自登记时设立。根据上述规定,股权出质登记是质权的生效要件。出质人以股权出质,与质权人订立书面质权合同后,质权并不当然设立。以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简言之,股权出质登记的直接效力是质权设立。这与动产质权设立的生效要件是不同的,动产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
以上就是为您解答的有关如何确定股权出质数额的问题。出质人的股份数以及出资额都是以;万;为单位,所以将会以此来确定出质股权的数额。如果有纠纷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如果您对公司法有任何疑问,欢迎咨询律师。
在现实生活中有很多公司,大部分公司的股份一般都是流动的,股权转让的情形是非常常见的,股权转让一般就会涉及到股东的变更。因此接下来将由为您介绍关于资金未到位股权转让的话需要交个税吗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资金未到位股权转让的话需要交个税吗
需要交纳,股东出资是否到位与股权转让是两个不同的经济行为,股权转让与出资是否到位没有关系,出资不到位由公司设立时的原出资股东相互之间承担连带,股东出资不能抽回和撤销。股权转让交纳个人得税,是以股权转让收入扣除股权本成的差额交纳个人所得税,出资不到位不影响个人所得税的交纳。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二条规定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二、股权转让有哪些类型
1、持份转让与股份转让
持份转让,是指持有份额的转让,在中国是指有限公司的出资份额的转让。股份转让,根据股份载体的不同,又可分为一般股份转让和股票转让。
2、书面股权转让与非书面股权转让
股权转让多是以书面形式来进行。有的国家的法规还明文规定,股权转让必须以书面形式、甚至以特别的书面形式来进行。但以非书面的股权转让亦经常发生,尤其以股票为表现形式的股权转让,通过非书面的形式更能有效快速地进行。
3、即时股权转让与预约股权转让
即时股权转让,是指随股权转让协议生效或者受让款的支付即进行的股权转让。而那些附有特定期限或特定条件的股权转让,为预约股权转让。
三、股权已经质押了可以转让吗
不能。股权质押后,在解押前是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转让的可以转让。根据我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因此,股权质押需订立书面合同,并且到有关部门办理登记。上市公司股权质押需要到证券结算机构登记,未上市的内资股份有限公司及有限公司的股权质押需要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外商投资企业的股权质押需要到审批机关办理审批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
一般来说,实际上当股权已质押完成后,在解除质押前是不能转让,除非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为您带来关于资金未到位股权转让的话需要交个税吗的相关内容,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或者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的律师。